文案
橘子是个典型的懒人,从来不晓得整理。看耽美文调解枯燥的生活也有段时间了,每当兴致所至,总会随意记点文字,零零散散,虽文字拙劣,但总是内心的感受......
今天橘子突然来了兴致,把这一年来纪录的文字整理到了一起,哦呵呵呵。。。对于懒人橘子来讲是多么的难得啊,擦汗。。
既然整理出来就放到这里来和大家交流吧,橘子的东东不能算作评,很浅,只算作随笔吧,却也不讲章法,实是乱七八糟,但感受不假。记录了看文时内心能够有所触动的细节,这些细节至今能够记得,对橘子来讲也是很开心的,所以也算是拿出来和大家分享了。哦也。。。
那个这些笔记以前都零散地发在露上过,用的橘子的另一个马甲~~嘿嘿~表打橘子~~~扳手指~~~橘子一共就两个马甲~~如今这个算是总结版~~放到一起~~~所以重发上来~~~以前看过的朋友无视好了~~
内容标签: 布衣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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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句话简介:橘子是个典型的懒人,从来不晓得

立意:立意待补充

  总点击数: 5461   总书评数:4 当前被收藏数:9 文章积分:261,737
文章基本信息
  • 文章类型: 随笔
  • 作品视角:
  • 所属系列: 飞鸟留痕
  • 文章进度:完结
  • 全文字数:30351字
  • 版权转化: 尚未出版(联系出版
  • 签约状态: 未签约
  • 作品荣誉: 尚无任何作品简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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橘子的读书笔记(耽美篇)

作者:再见橘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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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橘子的阅文笔记(耽美)



      阅文笔记之《韩子高》
      你曾不把信任给我
      对吗?
      可我爱你依旧
      只因逃脱不掉
      残花尚有归曰可待
      而我徒留心伤不可忘

      你的离去
      我的心死
      如此自然
      倘若可以重来
      我们是否可以
      相忘于江湖?

      韩子高,韩阿蛮。
      陈茜,茜。
      倘若抛却帝王身份,天下社稷,相爱的两个凡夫俗子又当如何?依旧机关算尽难逃情网?
      阿蛮,只是茜一人的阿蛮;茜,亦只是阿蛮一人的茜。可除去这二人的一番天地,天下之大,却又有真正的容身之所?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可以吗?命运原来是可以注定的,在劫难逃。
      所以欣慰,信任最终还是存在。奈何桥下,茜定可以等到他的阿蛮。

      两天时间,看过浮生偷欢的《韩子高》,终于明白古人为何会有荡气回肠一词了,果真如此贴切,只觉几股气脉涌动于心中,久久不能消止,不得不佩服浮生的文字功底。原来,历史上过真有韩子高其人,而在千年后的今时借由浮生大人的妙笔重新在这凡间俗世的爱恨纠缠中走了一遭。真是喜欢浮生大人的文笔,写活了这位古代美男子,关于爱恨,关于权势,关于挣扎,关于遗恨,关于释然……写了太多太多,虽明知是镜花水月般的世界,却怎不教人隐溺其中?爱,在这样的世界中,可以成为唯一。私下里喜欢结局的安排,谁能说两人不会在因果轮回中再次的相遇,并好好相守,直到冬雷震震,夏雨雪,江水竭。

      终于获得信任了吧
      原来可以如此简单
      这次
      不会在放手了

      前些曰子看的文文(随记)
      bei的《风起之时》和《终极雇佣》,没有细看,震撼也不大,只是比较细腻的文风有一定的吸引力,《风》有着如文题一般的淡定,没有H描写,贴近真实的生活场景,在那个叫风起的孩子身上,可以看得到阳光最温暖的形式,我会记得,还有向北。至于《终》,的确如之前所看的评论所说,结尾似乎略有仓促突兀,文中作者随意插入的感慨似乎着墨较多,且不够精炼,看多了便会有冗繁之感,但总的来说还是很不错的文文,喜欢彦木这样的小人物,虽说的确少了点追求,呵呵,但只要自己生活的开心就好。至于凌云嘛,人如其名阿,英俊多金,年纪轻轻就爬到了很多人大概奋斗终生也无法达到的位置呢,所以总觉有些模式化,当然这些并不十分影响《终》的整体效果。
      重看暗夜流光的《十年》,不能忘记的,时间符号累积起来的刻骨铭心,人的一生会有多少个十年?过去之后回头看,曾经的艰辛已化作流水弹奏潺潺音符。易人北的《马夫》很是虐心啊,看的时候总是觉得呼吸困难,幸得结局还算不错,不然一定几天睡不好觉。
      北色的《什么什么三十六计》,好搞笑啊,原来这种耽美文字可以让人笑得如此开心(我以前很少看这类文字),呵呵,很是佩服北色,又看了他的《梦之末路》,典型的悲文,反差真是大。不过好像结尾有些仓促了,意犹未尽呢。关于安吉尔的痛,情不自禁地让人伤感。而对于金,只觉得可悲,如果可以敞开心扉,或许一切会有不同吧。
      《漂白的爱情》,很是为小受李西凡抱不平哪。善良的他一开始就掉入了一个巨大的情感陷阱当中。身为孤儿竟还有如此悲惨之命运,作者还真是惨忍。当然,这也符合了极度煽情之需要,看得人泪眼朦胧。至于那盛家臣却也让人恨不起来,莫非是太帅了,坏都坏得有风度,唉,这种文字阿,不知该是扬或是抑,总之,看着开心就好。
      看了《物件构成》,从开始压抑到最后了,是提着心看的吧,真是累,结局更是让人无语,不过算是篇好文,不管是结构还是语言或是情节都不显俗气,嗯,作者不会是学心理学的吧,最出彩的地方应该是大段大段的关于内心的刻画了,不过很是虐心啊。私下认为结局的安排并不自然。
      今天看了《凡尘》,嘿嘿,彻底颠覆自古以来玉帝的形象啊,还有那些不食人间烟火的神仙道士,倒是彻彻底底爱了一场,这一耗可就是数千年啊,汗,果然不是人哪!嗯嗯,当然也算得上好文,属于以情节取胜类,不滥俗,看过后肝肠有如沐过一阵和煦清风,爽爽落落,挺舒服的。

      ps:后来发现《物件构成》还没连载完,难怪质疑它的“结局”了,呵呵。

      阅文笔记之《现实,我们真的应该向你低头么?》
      看了火舞冰翔的《现实,我们真的应该向你低头么?》,呵呵,还不错的文文,见识了火大的好文笔,以及用一种平淡无奇的文字叙述故事却反而能给人带来一点点震撼的功底。这部小说中引入了第三个视角——“我”来写,也就是在二位主人公以外的一位女性(看起来还貌似耽美界的一位侠女哦)。于是,我们在阅读的过程中便真的像在读一个故事,一个既打动了书中人又能深深触痛书外人的故事,无形中便增强了故事中那两位主人公之死誓靡的情感力量。读者会不由自主地跟随“我”一同去回忆,感受,遗憾,怅惘他们的爱情。
      若爱情只是爱情,纯粹的如一泓清水,美好的如出生的朝阳,那么便不会有从历史长河的淘洗中留存于世的那么多撼人心扉的故事。往往外界力量的介入会使得原本平淡如水的爱情超出它原有的承受力度,而置身其中的人也像在经历沉痛的考验,谁也不知道执着过后,是深爱犹初,还是烟消云散。林飒,冯漠然,两个大家族的最优秀的继承人,若非宿命的相遇,命运又会怎样的不同。可是相遇了,就不再如从前,逆世的爱情从都不会一帆风顺,家族的力量成了最大的障碍,这情节并不新鲜,可也并不俗气,因为这样的爱情千古以来都有不少明证,即使在我们的身边也常常发生着,身历其中的人们做着怎样的挣扎,千般不同,我们却无从得知。林飒和冯漠然的挣扎无疑是让人心痛的,鲁迅说过,悲剧是将美丽的东西撕毁给人看。所以存在的时候愈是美丽,被毁灭过后就愈有震痛人的力量。小说的前篇,三人一起生活的美好场景,一幅幅晃过,我们看到一对深爱的情侣,每一个人性格中最柔和的一面,但风雨与不安定的因素也时时隐藏其中,可至少我们感受到他们最幸福的时刻。所以在看到后来的悲剧时,也不禁会释然,因为曾有美丽存在过,人生并不尽然是如意,若有最美好的回忆留下也未尝不是一件幸事。于是“我”会在结局的时候说:“我从来没有记得他们是怎么去世的,我只记得一天,那一天漠然和林飒在爱琴海边举行了婚礼,那是唯一一次我们三个人一起看到朝阳的。”是的,比起两人最后相拥纵身跳下高楼时的展颜一笑,我想我们更愿意记住他们在爱琴海的小岛上那个只有一位见证人的婚礼,漠然的粲然一笑,足以令天地黯然,这就够了吧。
      小说本身在细节上还有些不足,中间部分起承衔接尚不够自然,“我”的感受若精简些会留下更多的空间吧。但总之是篇不错的文,值得一看。

      我看《谢长留》
      读了许多菖蒲的好文笔,便觉唯这《谢长留》最为酣畅淋漓。

      谢家长留,名冠京华。
      谢家长留,为谁而留?
      长留,长留,一生钟情谁属?离魂塞外,怎堪谁人受?
      我佩服谢长留,一生执著,历尽芳华疮痍,多年以后,依旧会“浅笑低语:‘重华!重华!你可知道?我爱你至死方休!’”可这爱情又不仅仅是爱情。它包容了太多的东西,自由快意、仗剑江湖,江山社稷……无不尽收其中。这爱不再是小儿女情态,更是多了许多让人叹惋敬佩之处。重华,你又是何其之幸,可得此人一生钟爱,不言离弃,“凝睇东望,呼上名而终”不只感动了多少人,又为之潸然泪下。
      原以为一生就这样渡过,快乐得整天满眼碧水芳华,烟波翠意,傍着最爱的人,什么权势名利,什么功业英明,什么财富基业,人世间最具诱惑的东西在长留眼中却不名一文。因为,他的眼中只有他一人,这已足够。然而,人生非定数,当一切发生了微妙的变化。并终究势不可挡的来临时,我们的长留,选择了自由。他说, “长留不能找回荒废了的韶光,只求皇上能还长留自由身。”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自己的自由,自己选择。瞬间的勘破,坚定地放弃,处处绽放着优雅的人格之美。于是仗剑天涯,没有一点留恋,只是,偶尔会在不合时宜的时候嗅到那淡淡的佛手味道,回不假思索脱口而出其实已经刻骨铭心的名字,是了,他若当真舍得下一切,便不再是谢长留了吧。他的可贵就在于对一份情感的执著与持守,并且选择了不同的更让人敬佩的方式。为了他的爱人能够睥睨天下,成就一世功业,名垂千古,成为一个真正顶天立地的王,他放弃相守的初衷,而选择了分离,默默地打拼,没有了天长地久,却也真正在心中牵挂彼此,这样的爱怎能不令人感动?
      “我答他:我已找到我的地方。我要你作个旷古绝今的圣明天子,我要保住你的江山不容任何人染指,我要助你开承平盛世……
      我要
      ———我要你看见天下,就想起谢长留!
      不问翻覆,无关迟暮,他的江山里,总有我的影子,他年论史,也总有长留二字与他的天下一起浮沉。”
      当真是好胸襟,好气魄。
      我敬佩谢长留。一生得一知己足矣,一生得一爱人知己实属幸矣,重华,你太幸运,只不知你将用何种方式祭奠斯人。

      阅读笔记之《爱情轮廓》
      看了看桃花农的《爱情轮廓》,是新文吧。不是特别细致的看,不过足以了解整个情节。依旧是单纯的对于爱情的描写,小受外形美有点小个性看起来比较可爱,小攻英俊沉稳多金且对感情格外的执著,所以一路比较没有意外的看下来,情节方面的设计的确没有太大的亮点,然而却看得人心里比较舒服,也许正是因为这并不出奇的情节设计吧,反而给人一种安稳的感受。人物形象往往在些小的细节上刻画的鲜明。比如,第一次见面时,沈嘉桁出乎意料的失声痛哭,真情流露阿,还有遇到假想情敌时的小小冲动不禁让人莞尔,在我的印象中,好像好多小受在不小心听到了爱人的谈话知道了真相(当然也有误会)的时候都会选择不动声色的离开吧,呵呵,都成了一种模式了。最喜欢的情节是那个雨夜,沈嘉桁不顾一切的出现在贺行殊面前,让一切了然,一直横亘于两人之间的那堵无形的墙终于坍塌,爱情的本初面目原来是如此的美好,透明的美好。小说后面安排嘉桁最初暗恋的何季终于愿意面对这段感情却在回来后发现一切已成沧海桑田,以致多出无数事端,都被贺行殊轻松的一一化解,果真是个强势的男人,不过我并不是很喜欢这段情节设计,,呵呵,个人看法而已。总的来说,值得一看。

      阅读笔记之《千山看斜阳》
      汗,该怎么写呢?
      一个为信念而舍得抛却生命的军官,再世为人,在遭受种种不堪之后,依旧保持了如松如菊的高洁品性。看得他的智慧,执着,钟情,对名利的淡薄,悲天悯人的心肠,对生命的尊重,洞明于世的豁达,无一不让人产生敬佩之情。
      “悟已往之不谏,知来者之可追。”这里有陶渊明当年抛弃污浊官场的决绝以及高蹈于世的洒脱。他的名字就叫“觉非”。前世的名字,是否早就有预示,离开那短暂的倥偬一生,是否一切会是全新的。然而名字未变,人亦未变。只是换了副皮囊。他还只是他。历尽千番种种,他还依旧是他。曰月掷人远,唯有人依旧。
      初来这世,却是意想不到的际遇,老天还真是会开玩笑,都不肯给人一点逃脱的机会。作者还真是后妈阿,居然给觉非安排如此屈辱的另一世的开始,汗,即使应了“天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也有些太虐了。不过就是在这样极其恶劣的环境中,觉非的形象一点点高大起来,我们看到了他的隐忍,执着,准确的判断力和以及生命独特的理解。所以即使托身于一个俊秀的少年的身体,我在心中描绘他时也总是一个高大的沉稳的如青山如孤松的形象,遗世而独立。然后于剑门关一战显名于世,从此开始此世的传奇人生。显然小说以情节取胜,波折迭起,环环相扣,与云深的缱绻情思,绮丽缠绵,与兄弟的惺惺相惜以及不得不为敌时的无奈、豪气与执着更是打动着看者。即使后来得知云深对自己的爱并不纯粹,也不过选择帮其完成大志后再转身离去,毫无怨言。当真是真君子。这样的小说主人公形象一向是某橘最喜欢的。
      忽然发现许多写文的大大都喜欢引用曹操的那首《短歌行》,“青青子衿,悠悠我心。但为君故,沉吟至今。”是否是希望这爱情中的主角既是情思缠绵钟情一世的爱人又是惺惺相惜把酒言欢的知己,可以比肩睥睨于世,这大概是耽美中最吸引人的部分了,至少很吸引某橘。

      阅读笔记之《秦思传》
      难怪有那么多人推荐《秦思传》,当真是好文,仿若凤凰一次次浴火重生的小受,一次次深陷泥淖后振翅高飞,心中有怨却恨不起来,如同在沼泽中一点点打开的花朵,在生活的熙熙攘攘喧喧闹闹插科打诨中一点点展示出它的凄美,对,就是凄美,若在美学上选择一个名词,对我来说它再恰当不过了。因为秦思心中的植根愈深的疼痛亦以一股股愈来愈深的力道深深触动着看者的心。每一次挣扎着重生,表面的玩世不恭锐利张扬,却又焉知不是伤痕累累的心又多了一道不深不浅的沟壑?
      第一次相见,视为仙人,一坛酒,让他有了与之对视的勇气,从此一切注定,陷入命运的漩涡,也许万劫不复。可忘怀不了那时月华如练,溪水澄澈,两人把酒言欢,畅谈古今,纵情随意,直到曰申的身份陡然变换,一切本该戛然而止,可秦思知道,一切,回不去了。于是,他只身一人开始了一场苦多于乐的人生逆旅。一切因爱而起。忽然想起曾在林白的小说中读到的一部电影的名字《爱比死残酷》,然后看到那个叫天秤的男人说,爱是自虐。我想,他说了实话。林白还说,生活就像一盘沙子,时间走过,仿佛清风,扬起它们,再回落到每一个人身上。或许,成长的过程就是这样。痛苦,是一粒沙;快乐,是一粒沙;失落,是一粒沙;孤独,是一粒沙;绝望,是一粒沙……每一粒沙会公平的回落到人们身上,然而若你想,大可以轻轻用手拂去,是否连美好也会一起,有时,人生更需要运气。
      这一开始,就是15年,明明白白写到纸上简简单单的一个数字,却包含了太多太多让人难以承受的东西。初到帝都,一切就已尽握他人眼底。原来自己怎么也掌握不了。记得和六王爷的纠葛,初时本想寻那高高在上的人,却在途中便已想得明白,那人早已洞悉所有,对一切了如指掌,而自己的这场屈辱又怎么逃脱得了,纵有千般不甘万般怨意又怎可奈何?于是在近乎崩溃中经受了种种。尤其看到小受的绝望时,相信多数看者都会于心不忍。可恨曰申太无情。而那一句普普通通的“天下本无事,庸人自扰之”拉回了他。不管怎样,他收起折断的羽翼,自己的伤口自己舔噬,在风雨中继续战栗向前飞行。果真爱是自虐。爱了就是爱了,不会因为伤害而被抹杀,充其量转为恨意,可明显在这善良执着的小受身上是不可能出现的。他选择了承受,不去刻意遗忘,这是面对命运作出的挣扎,是坚韧,所以我想本文的出色之处在于对爱对命运的深一层描写。而秦思的第一次重生就是在这爱中认清了自己,并愿意真正面对自己。
      时间的力量果真是强悍,当第二部的秦思再次出现在我们面前时,转身一变,我们看到了成长中的秦思,换了一种对待生活的态度,让我们看到一点点玩世不恭,一点点自在随意,一点点尖锐张扬,可是细心的人会发现,那颗掩藏在外表装饰下的心独独没变,也许纵使沧海纵使桑田亦不会变。他,还是那个深爱着曰申的秦思,善良的带有一点点温暖光环的秦思。还好曰申不是无情只是冷情,汗,差不了太多吧。但总是也慢慢掉进这场感情漩涡了,总算令人欣慰,于是开始欣赏两个人一起在这漩涡中被搅得天翻地覆。到这里,大概多些喜的成分,看者的心也放得松了些。只是一味的随着秦思古怪智慧的言语事迹畅怀。就在我们以为一切顺理成章地继续下去,小受的苦难曰子就要到头时,却偏巧出了卓凡的事。于是我们又一次见识到了秦思的真性情,虽不能给爱,但可以倾其所有,将爱上升为一种博爱,处处闪现在他的性情中最美的亮点,他就像是天上最明亮的星,地下最清澈的泉,美的纯净。我忽然想起海子的诗句,“面朝大海,春暖花开”。两人之间开始出现了天翻地覆的变化,云裳的出现,洛非的出现,难道一切纯属意外?当看到秦思终于忍痛放下一切,在万丈悬崖上落下那块13年来从不离身的玉佩,此前种种,是否真的会如云烟消散的无影无踪。纵是心中万般不舍,又能怎样?爱上了一个这样的人,心已支离破碎了吧。可秦思就是秦思,他有本事让自己的心伤愈和。
      小说还没有完结,但愿不是个大坑,如今故事又出现了转机,拭目以待吧,我想从楔子来看,应该不会是彻底的悲文。

      阅读笔记之——《朗》
      千帆过尽,一切可该依旧?
      ——关于《朗》
      给挣扎在虚无爱恋中的人们

      存在的失去的虚妄的爱恋,如夏曰夜空绽放的绚烂烟花,美丽而短暂,于是会让人怀疑它是否真正存在过。
      蝴蝶在飞,这个城市即将下雨。在风雨中摇摇欲坠,依旧无法放弃。有人唱过,“蝴蝶飞不过沧海”,既是如此,它又怎能飞过时空,改变最初的最初?只有成为标本的蝴蝶才能持守永恒的美丽,却以生命和失去为代价。还好,我们总算看到了蝴蝶在风雨中残存的美丽,凄绝美绝。
      这是一个割裂时空的故事,是一个华美的断章,挣扎于其中的爱恋任凭如何剧烈却也逃脱不了被扼断的宿命。只因,他是否真正的存在过?存在过,在那个孩子的生命里。

      他是王,是神,亦是怪物,是恶魔,是异类,一个优雅而华贵的男子——蓝月,有耀眼的金发和冰蓝的眼。生命的颜色的灰白色,充满无趣。即使杀人、虐待、暴力、性……也无法刺激他的神经。一切太过无聊,于是,他开始了一个游戏,冷漠的看着陷入游戏中的凡人们挣扎打拼,用尽生命的力量,却换来一场无望,而他,高高在上,权且欣赏这一点点小小的乐趣。
      爱,若是因为某种缺失,某种感激,某种怜悯,某种欲望,是否会得到拯救。

      艾司和菲利克斯,圣诞节的相遇,是一个注定,宿命的羁绊,在一场游戏里,在一场虚妄里,可悲的展开,却脆弱的不知何时突然会被碾断。因为,始终没有一种纯粹的情感存在。既然一切以游戏开始,大概也就注定了会已什么样的方式结束。只是谁会料想得到,过程会有千般不同。
      艾司的快乐,正来自一种难得的缺憾。在菲利克斯的身上可以找到一点点挫败的感觉,令人愉快。这也正是蓝月化身为艾司的初衷。傻傻的可爱菲利克斯,你又为何而存在?
      朗的出现是蓝月的又一杰作。为了让一切变得更加有趣。这两个生生被创造出来的人格,却改变着左右着菲利克斯的命运。一方是不存在,一方是被支配。汗,这样的故事真是够悲怆的。
      文中有一处让我动容的地方是关于马克米西安的出现到死亡。一个犹太人,爱上朗,却不得不与之为敌,只是一个念头的动摇便被杀掉。然后看到朗流下连他自己也未曾明白的泪。是某种感情的左右吧,即使是虚拟出来的人格,即使是并不存在,却也不妨害感情的滋生蔓延。所以会感受到痛。
      艾菲利斯义无反顾地爱上朗,这个14岁的傻傻的少年,在情感上却异常地敏感和执著,会为朗欢喜、痛哭、嫉妒……可是到最后却没有办法获得这场爱恋。尽管郎亦爱上他。
      星尘大为我们华丽丽的展开了一场无望,从开始到结束,很彻底。也许尚未结束,可至少对于朗而言,是个断章。穿越这个断章,菲利克斯的生命在继续。所以朗的不存在亦会用另一种形式被记忆,存在。
      千帆过尽,一切可该依旧?我们也许这样期望。可风雨中下坠的蝴蝶又振翅飞向了另一个方向。也许,会幸福,谁知道呢。

      看这篇文文挺郁闷的,星尘大的文笔太过华丽,却又用来展示一场无望,所以看得人不禁悲从中来。第一次看关于双重人格的故事,这种故事若是仅瞧热闹就没意思了,总要思考思考,而某橘平时很懒很懒的,尤其懒得想问题(汗,这个好像也和某橘的智利水平有关系),所以看这文真的是很郁闷郁闷的。不过有兴趣的大大一定要看看,值得。

      阅文笔记之《一夜能有多少情》(梵非)
      不知道梵非大人是否还写过其它的文,而我只是看了这一部《一夜能有多少情》,内心波澜无限,于是执笔,想记录下那些琐碎的细微的感动。希望以此记得。
      还没看的时候便看到很多人的评价说这篇文是虐心的,呵呵,于是我想,恩,一定要看看,某橘的恶趣味使然。从头看到尾,心理接受有一个过程,缓缓地起伏,有哀伤,有激动,有不甘,以致最后的平静淡然。就读者的接受心理角度来说,某橘认为大人真的做到很好,也许就像大人在后记中所记录的吧,是在用心书写一切的一切,跟着文中的人物一起悲喜,所以大人笔下的人物才是如此的真实,血肉丰满。让读者亦随着文中人物的命运而亦喜亦悲。的确是好功底。对文字的驾驭很自然。
      故事绝对的以情节取胜。这里再次叹服梵非大人塑造故事的功力。自然不矫饰,曲折不造作,人物形象不模式化,在一波三折的情节中一点点丰满,且有一个渐进的成长过程,这个过程很自然,缓慢但不拖沓,很符合读者的接受心理。在这个故事中,不管是鲁之信,还是鲁雅浩,或是鲁之乐,性格特点都十分鲜明且不雷同,每个人物亦有其成长的过程,每个人物性情中极为复杂的一面都被大人用生花妙笔展现出来,所以才会如此地吸引看者。
      故事围绕着三人的情感交错纠葛展开,可某橘觉得这里不仅仅是爱情。穿插在三人的情感纠葛中的这些年,更值得人感怀的是每一个人的成长。所以,这个故事里有偏执、有挣扎、有怨恨、有哀伤、有错过,可是同样也有理解、有真爱、有宽容、有释然,恩,这些才是最重要的吧,人生中每一个人都会有的成长,太多太多被浓缩在这样一个故事当中,那它的可看性更多也在这里。
      开始的开始,有些黯淡的色彩。那是鲁之信最失意的时候。十年的情感,一朝摧毁。只剩自己在支离破碎中舔舐伤口。然而他并无怨。我们看到他善良执着的一面。人生中有几个十年可以纯粹的付出的这么彻底。以爱情的名义。可是方选光却错过了。很可惜的,不是吗?
      与鲁雅浩的相遇并不是巧合,而关于这一段相遇的描写,我们又看到了之信性格当中那脆弱的一面。两个人命定的纠缠亦就此展开。一切不会再简简单单。
      戏剧性的场景开始逐一呈现。这里,某橘并不想去回顾情节,那需要每一个看者去以自己独特的视角来欣赏品味感叹,相信多有不同吧,嗯,这里某橘只想记录一点点记得的细节,希望让这些文字成为记忆的烙痕。
      记得两人第一次可以温和相对的那几个夜晚。在同一房间中工作。之信会凝望熟睡中的雅浩,然后情不自禁与他十指紧扣。这个细节让人感动,因为有淡淡的温情,好像冬日的暖阳。嗯,一切,就是从那一刻开始有所不同了吧。
      记得那场酒会,出事后和方选光的再一次相见。之信的脆弱再一次展露无疑。而雅浩以自己的方式帮他化解了相见一刻的尴尬。看的时候,我记得自己是微笑着的,喜欢雅浩强势的一面。
      记得两人每次的倾心交谈。没有往日随即会有的火药味,平和淡然,暖暖的色调,柔和的场景,当真让看者心里亦平和起来。
      记得经过许多的挣扎过后两人终于在一起的那一晚,两人的痛楚都被放大,可是感情亦明晰起来,默契来临。有拥抱,有安慰,有温馨……那个,要说一下,关于两人决定谁攻谁受的那段描写,看着真是让人开心,很幽默的说。呵呵。温馨就此开始了哦。此后的一段生活中有许多许多温馨的东西,像暖暖的阳光,不愠不火恰到好处的予人暖意。
      然而梵非大人在给予两人短暂的幸福之后又将二人生生打入地狱。这么说不为过吧。嘿嘿。真正的虐心也就此真正拉开了序幕。可某橘的文文却要就此打住了,因为多说无益,需要有兴趣的看者们自己去看哦。那是那句话,相信每一个看者都会有自己独特的理解。但我相信,只要看下去,便一定会情不自禁的被一点点吸引进去。因为,我完全相信,大人是投入了自己的全部情感在写文。这一点很对得起我们看者。

      读书笔记之《楚楚》(追文至第六章)
      初识轩辕大,是那部有名的《租书店老板》。平淡自然的文风,贴近生活的实在,细致地勾勒着小人物的悲喜,让人不由地被吸引进去。如今再看这篇目前尚未完结的《楚楚》,期待良多。
      说实话,刚开始看的时候,并无惊艳,甚至觉得有一点点失望,当然这和某橘个人的阅读趣味是分不开的。一看到开始出现的小受很弱的样子,大概14、5岁,又是妓船上的小倌,那个…….某橘承认当时就有想要离开的冲动,某橘一向比较喜欢聪慧强势的小受嘛。个人趣味而以。外加那时候武断认定救下小柳的齐嘉义应该是理所当然的正牌小攻,一看就是老实巴交的仁义侠客,嘿嘿,那个那个这样的小攻也不在某橘喜欢之列。唉,废话又多了。不管怎么样,某橘是看下去了,看下去了自然就发现了这文的诸多好处。
      当然轩辕大还是很虐小受的,6岁卖到妓船,10岁开始接客,到15岁被齐嘉义偶然救下,已经受了很多折磨了阿,就像“恶攻”(嘿嘿,请允许我这么称呼)楚岚说的——“我帮你算,你这样的脾性肯定不会是红人,接的都是下三滥的客,生意不见得会好,一天三个,一年三百六十天,一半时候做生意,加上熟客,那五年也得有一千个?”(这样说话的,砖头拍飞),看看,人家都算那么清楚,某橘也就不多说了,再继续历数小受的苦难,在妓船的时候不但要接最底层的客人,还受到其他歌伎小官的排斥欺负,这是最可悲的吧,本应是悲惨境遇中互相扶持的同伴,可是却相煎太急(汗,某橘想到了祥林嫂)。小受的个性大概就是在这样一种境遇中养成的吧。但小受还是坚强的,当他奄奄一息被送到农户家里后,遭受着农妇的白眼农夫的非礼外加那家孩子的嘲笑,还要坚持靠自己的努力生活,坚决不肯再回去作小倌。小受还是善良的,被齐嘉义带回山上一直勤勤恳恳,把对方当恩人,人家醉酒把他压在身下,他居然还把所有的过错揽到自己的身上。悲惨吧,善良吧。所以大家放心,这样的小受就算遭万人弃也一定会被人爱哪。于是,“恶攻”出场。
      说道小攻——楚岚,那个那个,某橘建议大家自己去看看,很有个性很有意思的说。说他“恶”也是由原故的。看完之后再回过头看那个楔子,耶~~搞笑哦。充分可以领悟小攻的神韵。某橘随便摘录一句好了——“我都算过你有多少男人了,不就一千个么,我干一次顶他们一百个,做个十天八天的,你把他们全都忘了便是了。”耶~~~大家自己联想吧。这里,某橘佩服轩辕大的思维方式。

      小说显然是以情节取胜的。这是吸引人看下去的最重要原因。节奏非常紧凑,且不落俗套,有些地方可能初看时不觉特别,但咀嚼细节时就会发现个性的闪光点。外加文风比较幽默,很多地方让人不禁莞尔,很佩服轩辕大的说,至少吸引了对这类题材并不感兴趣的某橘看下去,所以呢,这个坑,某橘踩定了。只是只是希望大人千万千万表弃坑,当然了,怎么会呢怎么会呢,说说而已,笑。到这里某橘认为小说从内容到内形式的安排都没有问题。大人功力深厚哦。那个就是觉得从外形式的审美角度来说,可能在某些细节处的语言尚显得有一点粗,缺少一点点渲染,大人可以斟酌斟酌。某橘也说得未必合适。个人看法而已。

      Ps:这里,真的觉得好笑哦,掩嘴——
      “你怎么这么不听话!你的命都是我救的,让你干什么就干什么,过来吃饭!”楚岚更生气。
      小柳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敢站着不动,他一向都很听话的啊。
      楚岚踢翻了椅子,凶神恶煞一般过来,他吓得往后一退,却不料一把被楚岚抱起来,放到那张没被踢翻的椅子上。
      楚岚将椅子扶起坐好,继续凶恶地瞪他,咬牙切齿道:“布菜,吃饭!”

      读书笔记之《东帝江山》(等闲)
      一直忙且缺少感觉,所以很久没有写文的说。昨天看边边给的《东帝江山》,想着该说点什么。结果结果,看完后才发现是坑…….唉,我那个郁闷的,不过还好,这方面我承受能力还是不错的说,沾沾自喜中。并且觉得,这坑,陷得值得。之前就看过《神州沉陆》,而《东帝江山》可以算作前篇。
      还是叶荐清和齐瑞的故事,但是换了叙述视角,让齐瑞来以第一人称叙述整个故事。若说在《神》一文中我们看到的更多的是齐瑞的睿智钟情,作为帝王的狠戾,面对爱人的无措,那么在《东》一文中我们会更过多的看到齐瑞内心的挣扎与心痛,看他独独一人徜徉于那个冰冷的缺乏人情味的帝王世家,看他执著的不顾一切地追逐着心中所爱的背影,看他所有的冷静自持睿智偏偏在那人面前消失殆尽,我的心里会有一点点郁闷的感觉。果然这个故事是属于齐瑞的。因为是坑,不敢回忆具体的情节,就随便说一点吧。关于那个让我郁闷的“背影”。
      春光潋滟,碧水岸边,初相见。叶荐清大概永远都不会知道彼时彼刻的水边驻足从此成为另一人心中的永恒。可他只给那人丢下一句“滚开”并留下一个背影。从此,可怜的齐瑞便开始了一个无比漫长且苦痛的追逐过程。而生在帝王家的他又不能像凡夫俗子一般抛开一切彻彻底底只去爱一场。其实某橘也多次想过,如若齐瑞不再是陷入争位泥淖踽踽独行的皇子,若荐清不再是心系天下社稷豪气干云与朋友肝胆相照的将军,两人的路是否可以走的一帆风顺些,嘿嘿,那样的话,这故事也就是不是《东帝江山》,唉,写了废话的说,看文的大人们自动忽略吧。也许,命运的注定在这一刻成为开始。“背影”这个词呵,从此便成为齐瑞心中的苦痛。忽然忆起《神》的开头,荐清可不就是给瑞了一个背影,头也不回的决然离去。文中有一段齐瑞说,“总是说走就走,根本不考虑我的感受,永远狠心绝情。许多年来,他留给我多少这样的背影?而他永远不知道那时的我如何在黑暗中咀嚼苦涩入眠”。是他的心声,可是荐清没有听到阿。这句话却在当时正在读文的某橘心中激起一阵阵涟漪。会有点点心疼的感觉涌上来。两个人都算得上是强势的人,可在爱情上,偏偏有这许多的不为人所理解的无奈。所幸,在《神》中有个不错的结局,也算历尽千帆终得正果。恩,喜欢叶荐清的那句情话——“山是眉峰聚,水是眼波横,我的陛下,荐清早就沉溺在这眉眼盈盈之处,心中再容不下他物。”果真动听。
      本文的叙述结构采取现实和回忆交错的形式,某橘认为这种形式看起来简单实际难以驾驭,关键在于转接是否自然谐调,以及每一段起承转合之间微妙的联系是否能够处理得当且又无斧凿之狠,转接不好很容易影响故事的整体性,且破坏整个结构的平衡,而这一点,等闲大做得很好,只是中间有少许地方还不够自然,却绝不影响故事的整体感。
      可是可是,等闲大为什么要弃坑呢,为什么呢为什么呢?怨念中!!!

      追文笔记之《过期男妓》——关于李慕星
      第一次这么心甘情愿的追文呢。繁忙一天,晚上打开电脑,看到有更新,便迅速点开,不忘会心一笑。生活当中简简单单的快乐,细碎的真实的快乐。瑞大阿,你要是不迅速填坑,就对不起我(闪,众人表要打我)。且每次先不看文,直接在回复里打上简简单单的一句“大人加油”,哈哈,当然知道瑞大会不负众望的嘛,不过还是想写这句,就怪某橘词穷吧。嘿嘿~~瑞大要继续加油哦。好了好了,废话不说,切入正题。

      李慕星。着实是个老实人哪。有一副好相貌。白手起家,诚诚恳恳做生意,不吝啬欺瞒。没有铜臭味。面对声色烟花场所,靡靡之音盈耳,竟能持守住内心而不受诱惑。端的是天下绝种好男人(汗,这种好男人,某橘也想要阿,555)。然后,我们就看着这个天下绝种好男人一点一点地陷进尚香的生命里,而且是很迟钝的甚至有时候是很“可恶”的深陷。当然很长一段时间,这个男人并不自知。于是大家有了怨念,平时做生意那么细致缜密的男人,怎么可以在感情上这么笨笨的。典型的感情白痴,EQ为零(这么说,貌似有点过分,星星的粉儿们不要打我)。但是,如果李慕星不是这样的李慕星,尚香还会看得上他吗,答案当然是否,所以,某橘也很喜欢这样的星星。
      我们的星星面对尚琦的附庸风雅,出尘气质,娇嗔乞怜,万种风情……都无动于衷,却在听到对方的那句“沦落风尘是尚琦命不好,可尚琦不认命,终有一日,尚琦要凭自己的力量离开这里” 后,心生赞赏之意,并以诚相待,并不把对方看作风尘之人。不管尚琦如何虚假造作,我们却能看到李慕星的真实与可贵之处。他看人不看表面不看虚浮,正如同自己的为人准则。哈哈,再次强调,这是个好男人。所以千万不能为了他一时的迟钝迷惘挣扎而恼他,我们要给这个老实人一个过程。这样香香得来的感情才会长长久久嘛。所谓“拨开云雾见月明”。这一天总会来的,不急不急。
      李慕星不是随便的人。他被尚香吸引却并不自知,还总是恼怒自己。尚香浑浑噩噩混日子的表象弄得他糊里糊涂。可他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呢?笨星星。当然是从迷惘状态中苏醒的那一瞬间,毫无意识的他最先看到的那双眼睛。因为只看到了眼睛。因为透过眼睛可以看到一个人的灵魂。因为尚香面对一个醉鬼不会有意识的掩饰。所以那一刻阿,李慕星看到了最真实的香香。接下来的深陷自然是理所当然的。尚香的好,尚香的执著,我在上一篇文文中已经写到了。这样的尚香,怎么不教人去爱。不论世俗中的人如何为香香的假象所迷惑,甚至看轻他,却唯有星星一人陷了进去。我们的星星果然是与众不同的。
      昨晚看到39章,哈哈,星星终于说出口了阿,“我喜欢你”。耶~~~虽然不负责任的落跑了,不过前途是光明的,道路嘛,当然是曲折的啦。待续待续。

      读书笔记之《过期男妓》——关于尚香
      刚看了《过期男妓》到连载的33章,心中万般滋味,却又不知如何诉出。看着尚香嬉笑对一切毫不在意,看着尚香不管施多么厚的粉也掩不住的动人心魄的眼,看着尚香抱着酒瓶唱“人生好比一团雾,谁人清醒自讨苦,活一天,酒一壶”……我心里却怎样也开心不起来,明知只是故事里的世界,却还是任凭自己的情感被拖了进去。
      声色场所,人实在算不得人的。所以,尚香说,我们不是男人,是男妓。如此自知清醒。却以另外的方式反抗者。面对尚红的挣扎,他不动声色,看上去毫无怜悯,甚至好似还在后边推了一把加速尚红落入火坑,可我们知道,他只是想让和他一样的命运的人活着。死了,就什么都没有了吧。
      如鱼饮水,冷暖自知。
      尚香为尚红讲故事,关于很多年前的那个少年曾经挣扎过的故事。我们知道,那个少年正是尚香自己。看到他曾经的不甘,挣扎,坚持,执拗,以及遭受的种种,最终的屈服,将心隐藏起来。我感动,知道他选择了另一种方式让自己活下去。只有曾在死亡线上挣扎过的人才懂得生的意义。
      尚香会捉弄李慕星,弄得对方难堪,讨赏钱,换酒喝,开心的笑,对一切不在意,眼神华丽却看不到心的存在。可也只有李慕星这样的老实人真正看得到他的与众不同。尚香心中看的明白,李慕星不同于别的恩客,可他亦对此不抱有希望。我们不只一次看到他背过身去落寞的眼,也许六年前碰到他,一切是否会有不同。
      尚香再次见到即将离世的岚秋时,终究无法再掩饰他的脆弱。他哭了,不是之前那种所谓要哭的梨花带雨惹人怜爱的虚假的哭,而是为同命人无法选择命运的悲伤无奈之哭,有那么一刻,他让李慕星看到了另一个尚香。到底,哪一个是真实的?我们能感知到。
      尚香尽心找回死去小倌们的骨灰,为他们找到了死后的安定。有时,尚香会去探望,他们因此不会寂寞。谁承想,生时尽历烟花繁华而失去为人的权利,死后竟有了安心的归所。尚香,光从这一点来看,就知道,你太善良。

      真的很喜欢很喜欢瑞大笔下的这个人物形象。

      小说还未完结,一切都还没有明朗,盼望两人有个好的结局是自然的,可有缺憾也不能过于在意,毕竟前半生如此度过的尚香如何来面对自己的爱情呢?细细想来,阻碍的因素应该是相当多的。不管怎样,我们都该释然。

      一蓑烟雨任平生,也无风雨也无晴——《任平生》
      看了江洋的《任平生》,感慨良多,此文正是某橘喜欢的类型。

      一开始纵情跋扈嚣张得不可一世的贺兰影,堂堂的延泽郡王,在和骠骑大将军燕重生的妻子偷情时被燕重生抓了个正着,继而居然被其强行占有。对一向骄横的贺兰影来说,这不啻为一场噩梦,甚为荒唐。可却未料到从此运命竟然改变,一切既定好的似乎突然脱离了原来的轨迹。从皇帝的一道圣旨开始,他不得不跟随燕重生西征,开始了别样的生活。由于第一次的经历,他恨燕重生,却更惧怕他,可燕重生再不复第一次的残暴,对待他更是多了些许温柔,这里分明是带着某种情感的,这种感情随着情节的开展,越来越轮廓分明,我们作为看客自是看得明白,却糊涂了置身其中的人。尽管和燕重生在一起已成为一种习惯,但贺兰影是从来不肯承认的,他只记得自己的屈辱与伤痛,忽略了身边人的温情,却也能自然而然的沉于其中。
      让某橘记忆犹深的是文中的那一个柔和的月夜,平曰里箭弩跋张的贺兰影,凌厉沉稳的燕重生,在两人回忆着一个共同热爱的一个人——贺兰影的父亲时,跨越了时空,暂消了隔阂,一切像月色那般和谐,融融暖意微漾开来,很多的很多的人和事就是在这一刻开始有所不同了吧。
      就在贺兰影已渐渐开始视一切为自然而然的习惯,在不知不觉中收起了小豹的利爪时,燕重生的态度忽然来了一个360度的大转弯,事隔很久后再一次用强并且言语相辱,这更加深了贺兰影的心中的仇恨。我们作为看者自然知道这一切似有隐情,看到后面也明白燕重生是为了保住对方的性命。可在整个大部分故事情节中,任性的贺兰影自动忽略了燕重生对他的温柔宠爱对他的悉心教导,只记得他加在自己身上的伤痛和屈辱,直到后来竟将父亲的死亦怪罪到他的身上(555,可怜的燕重生阿),殊不知这正可以证明自己心中恐怕已对他产生了别样的情感。
      回到京中,家中种种变故,母亲的热衷权势和对自己的绝情重重打击着贺兰影,因为一道圣旨再度随燕重生西征,当年的那个飞扬跋扈的骄傲的小王爷却已不复。他认真地学习着燕重生的一切,而燕重生也悉心的教授着他一切,表面上看去反倒是愈加和谐了。可燕重生知道,他总有一天会离开,他认真地练习更多是为了打败自己。贺兰影永远也不知道燕重生为什么那么重视被自己视为屈辱的那块金牌,不论自己将之丢弃到哪里,燕重生总能再将它找回,因为当他们之间所谓的“债”被偿还清,当金牌上所有的金粒被去掉,隐现出来是一个“燕”字,贺兰影并没有看到这个字,但这个字却在整个“偿债”的过程中深深印刻于他的心中。他不得不承认的。当然,那时的一心要逃离并且报复的贺兰影也未曾看到在他离开后,燕重生印在那块还带有他的温度的金牌上的深深一吻。
      离开燕重生后的贺兰影,做了天狼社的“十狼”花无影。他身上的毒却是燕重生请人帮他解去的,两人的羁绊是无论如何也解不开的了。后来又拜访了父亲的故居,知道了当年的真相,又自觉将错归于燕重生,此刻的贺兰影应该不知道,他早已在心中深深植入了燕重生的影子,离不得他了。这个,就是爱吧。
      后来发生的一切便是两人开始从真正意义上走在一起的过程。一年期限已至,贺兰影如约找到燕重生,居然下迷药,强要了他(汗,小受翻身做主人啊),燕重生终于尝到了自己曾经加在他身上的痛,加上又觉对不起自己的恩人——贺兰影的父亲,便一心想要死在贺兰影的手下。而贺兰影心中的情感亦渐渐被唤醒,又历经了不小的波澜,两人终于走在了一起。
      “两个人,像两把完美的剑,终于合在一起,锋芒所向,无坚不摧!世间的万难算得什么?只要两个人齐心面对,一定会所向披靡!”

      结局不错,某橘忍不住又要大发感慨,若天下有情人皆能在历尽千帆后得此完满,也不枉人世中爱了这一遭,可偏偏“此事古难全”,缺憾往往占据这世界的各个角落,于是,某橘决定接下来去找一篇悲文看喽。

      读书笔记之《嘿,图钉,十年同心》(宇落天堂)
      “如果非要把这两个男孩子比作花。李丁就是向曰葵。展佳,狗尾巴……花。”
      多年以前,三年级,两个本没有任何交集的孩子,因为老天一个小小的打盹碰在了一起,就像原来无法相交的平行线在各自的延伸行程中,忽然其中一条意外的拐了个弯,便不偏不倚地和另一条相交了。人生,充满意外。
      小学结束了,“可这个世界,好像,不再是一个人的。”
      是小说,就要有巧合,不然剧情可怎么开展下去?于是,展佳在步入中学的第一天便见到李丁,两人居然还是同桌。三年的生活,在小小的细节中逐渐的清晰起来,不论是置身其中的两人还是我们这些书外的看客都觉得有滋有味。一起上课睡觉,一起被老师罚站,一起下五子棋,一起考试打手势对题……当然李丁不再是“向曰葵”,展佳亦不再是“狗尾巴”,在少年不识愁滋味的岁月里,情感的滋生蔓延如同四时交替一样正常。可总有一些不一样的东西。
      考高中,报同一所中学,在一阵虚惊后,小老天又再一次无私地充分发挥了他安排巧合的权利,中考分数本来差一分的展佳居然好运气的遇到了百年难遇的分数线下调一分(怨念中,想某橘当年考六级的时候怎么就没遇上这等好事),于是顺理成章的,两人又成了同窗兼好友。
      前半段,作者用的是非常让人舒服的语言文字,带点俏皮,自然天成,像春曰的暖阳,烘的人心里热乎乎的。谁的童年时代不识最快乐的呢?
      有人把时间比作催化剂,时间愈长,借其而滋生的各种情感便会在不知不觉中一点点发生化学效应,可是估计还没有人能证明最终的产物到底是什么。结果往往出人预料。这才是人生,被时间耍着亦步亦趋向前走。
      聚了近十年,一切已成习惯,,而分离毫无预兆的突然来临。不负责任的老天这时定是躲起来睡大觉了。未及高考,李丁便去了英国,留下展佳一人怅惘。本来约定考同一所大学的。那个平淡温和的抽红河的漫画店男人看了展佳的手相后说,你这一生注定要跑来跑去。展佳莞尔,自己又不是不运动员。
      意外与巧合从此不再有。展佳却开始了实实在在的追逐,原来,真的注定奔波。以这样的形式。也许,到这里,故事才真正开始,却又无法开始。泰戈尔不是说了吗,世界上最远的距离,不是天与地的距离,而是我就站在你的面前,你却不知道我爱你。咫尺天涯。
      考大学,转专业,执拗的展佳终于追随李丁远渡重洋来到另一个陌生的国度。可是,现实就是现实,而非梦开始的地方。
      作者用比较现实的文字,展现了一个个细腻而富有生活气息的场景。可是看的人心里总也快乐不起来。即使是生活在有李丁的地方,可这次真的是一个人的生活了。而那个圣诞之夜,也让展佳明白了感情的不可得。很无奈的,不是吗?那么多年,那么执着的情感,却只是他一个人的事情。只是他一个人在爱着。然后独自去旅行,结识了异国小伙子john,在金色的布拉格广场亦留下很幸福的记忆,然而匆匆,都是过客,生命中的过客,可既然相遇了便也应当心存感激。离别的时候是怅然的,还好有证明的东西,那条水晶的小鱼,能够折射的出曾经在这段时光前驻足的美好。
      回到学校,便不再对这段感情报有期望。毕竟还是一个人的事情。然后和陈溯顺理成章地走在一起。通过一个个生活细节来稳固情感。在文中,作者说,“这红尘人世,纠缠到头来,谁也没有幸福起来。”是阿,两个曾经爱过的人在寂寞失落中走在了一起,幸福是否会近距离的靠近?谁又知道。时间依旧在悄悄地作祟,爱情于平凡的生活中滋长,一切豁然,喜欢结尾——
      “展佳抱住他,很紧地抱住他。觉得突然天空晴朗。一切的一切都变得清楚明白。未来,我想我不会轻易的放弃,为了这一路的奔波。”
      一路走来,当真愈来愈明了。
      读书笔记之《湮灭本无声》(夜杀出品)(悲文来了)
      看《湮灭本无声》,看到泪流满面。
      心中仿若突然压了沉重的东西,想移开却不得,大口吁着气,然而沉重依旧。
      很久很久,看文没有这样的感觉了。我早以为,看多了耽美,找多了套路,再看下去就只是看个热闹罢了,再写个无关痛痒的笔记,证明曾经耗了时间在上面,不至于很快淹没在记忆中。我是很在乎存在的,尽量的想要用力记得在自己生命中发生过的一切,喜欢过的讨厌过的人和事,感动过的和不曾感动过的文和电影,尴尬的和遗憾的过往,无一不被我努力地记忆,可还是会忘记,一旦忘记,就失去其在我的生命中存在的意义了,这常常是让我觉得有点可悲的地方。所以,追求一种强烈的感觉,能给我这样感觉的东西就一定不会让我遗忘。对我而言,北岛是,苏童是,卡夫卡是,《百年孤独》是,贝多芬是,《肖申克的救赎》是,《碧海蓝天》是,屈原是,李白是,《红楼梦》亦是,耽美中的《昨天》是,《夜泉》是,而今天看到的这篇《湮灭本无声》同样是。应该是老文了,应该是不被一次被提及了,可之前看耽美的时中中它却被我错过了,居然还大言不惭的称闹文荒,呵呵,幸好还能遇得到,为我带来名为震撼的感觉。
      大发这么多无聊的感慨(纯属个人感受,看推荐的大人们可自动忽略),真涉及到故事本身时,我却无从下笔了。

      一段故事,看了整晚,却恍然间有了很强烈的物是人非的感觉。
      年年岁岁花相似,岁岁年年人不同。
      最初的最初,韩夕透过玻璃窗户注视着对面天台上那个孤独的身影,像飞鸟,对自由有所迷惑。最后的最后,韩夕不在了,每年的圣诞节,烟花依旧,只是缺失了一种叫做幸福的东西,叶海擒真的失去自由了,心的自由。
      这个故事里,相爱的人在不停的互相伤害,就像两只刺猬,靠近后又彼此刺痛对方。拥有爱情,不管是坚定的还是疑惑的还是戏谑的还是痛苦的说着“我爱你”,都让每一段爱情落了空,韩夕和彤旭,海擒和彤未宁,海擒和韩夕,闫非和岑亦,彤昭和海擒的父亲……
      这个故事里缺憾亦太多,最让人心痛的便是宁宁的死亡。那么单纯可爱健康的孩子,美好的如同出升的朝阳,有灿烂的毫不矫饰的笑颜,纯粹的毫不做作的个性,执着的强烈的情感,毫无保留的爱着韩夕。就是这样的生命早早地陨落,甚至比本来就命定要面对死亡的韩夕还要早一步离开。怎能不责怪韩夕在那一刻的选择,仇恨到底是什么,可以湮没一切?作为看者,我恨岑亦,因为宁宁,那么天真可爱,他竟恨得下心来伤害,当真是暴虐残忍之至;却也怜岑亦,心中分明有爱,且深不可测,然而不懂守护,终至造成无可挽回的缺憾。看着闫非的感慨,“难道为了得到我,宁可让我背负着良心上永生不得的安宁?曾几何时,明明是你亲手把我推出你的心啊……”,谁的心里又能轻松的了?
      韩夕和叶海擒。其间的纠葛又岂能三言两语道清。
      韩夕,就像是天使一样的存在,只是病魔缠身,命定不久于人世。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所以,他很想很想在走的时候带走完整的灵魂。可是,彤晓没有给他,叶海擒亦让他失了望。曾想赌一把,可还是输了阿。宁宁的死亡、爱人的背叛让韩夕逃开了一次,却在那个圣诞之夜回到了原地。一切可是注定?
      圣诞夜的拥抱,可曾是真实的?好温暖,若一瞬可成为永恒,该多好。可这世界上能轻易说出永恒两字的不是傻儿就是痴儿。海上漫天的绚烂烟花,韩夕灿若星子的笑容,辉映在一处,天地亦黯然失色。多想,多想时光在这一刻为两人而驻足。为曾经来不及发生的将来亦未必能够发生的唯有此刻才真实拥有的短暂的美好的近乎于虚幻的一刻。
      韩夕的心中,一切都是最美好的回忆,关于彤旭,关于宁宁,他记住了每个人的好,让人心碎,可命运却偏给了他这么多不同的东西,若说要责备命定的不公,可他尚能够和海擒相遇,是幸,还是不幸?
      “韩夕知道自己,在很早以前,就喜欢上了叶海擒。”
      接下来的曰子轻松快乐到让人不可置信。和海擒一起回到那城市,那个家,虽又触及了曾逃避开的尽力忘掉的记忆,可因为不再是孤独一人,所以一切有所不同。韩夕从来没有这么快乐,不再矜持,不再安静,可爱到让人不敢相信还有这样的韩夕存在。这段情节轻易就能让看者舒展笑颜。作者大大阿,你是否已残忍到想让人在防不胜防中坠入更深的深渊,万劫不复。
      至始至终,韩夕是清醒的人。他只是在赌自己的幸福,自知生命将尽,便想带着完整的灵魂离开。可纯粹的爱却不肯为他驻足。
      看到结尾,再次泪流满面。那么多的孩子,都是韩夕存在的影子。可人已不同,韩夕在那等待与期盼与失望的圣诞之夜消殒在绚烂焰火旁。一切就此休止。他的爱与幸福,海擒的爱与幸福,时间挽留不住,一切不会重来。落了空啊。是谁亲手埋葬,海擒吗?这个问题已不再重要了。忽然想起《红楼梦》中甄士隐遁隐之前解《好了歌》的句子:“乱烘烘,你方唱罢我登场,反认他乡是故乡。甚荒唐,到头来都是为他人做嫁衣裳。”悲从中来,什么是一场空?可不就在这文中。
      幸福是什么?
      幸福是“面朝大海,春暖花开。”
      只是心中最绚烂的影子。

      追逐着心中的恨,可这恨终究却变得毫无意义,叶海擒阿,失去的又岂止是爱情与幸福。若一切重来,一切会有不同吗?

      每一只蝴蝶都在尽力寻着自己的幸福
      振翅高飞满眼繁花似锦
      可终究飞不过沧海
      是自不量力,还是注定
      赌注是生命的代价
      却是曾经飞过的最好证明

      Ps:看番外,看闫非和岑亦的最终擦肩而过。还是会不由自主地泪流满面。每个人心中都有祭奠的方式。可却不能够再相遇。很悲怆,不是吗?

      读书笔记之《南极星》(亦温暖亦悲伤)
      展纸,提笔,写下的名字,是南槿。这个带给我太多惊异的心中藏着巨大悲哀的男子。隐忍而深情。于是,又想到厉炜。都不是两人真实的名字。可我宁愿南槿还是南槿,厉炜还是厉炜。只是,时光像指尖沙细细流走,不可避免的,一切回不去了。
      南槿和厉炜,身负重任,分属不同的世界。却交汇了。注定是无望的爱情。不够纯粹阿。但有那么一刻,两人深情对望,天地黯然,厉炜说,“只要你还希望在我身边就可以”,而南槿说,“我希望永远能在你身边”。希望,永远是这世上最虚伪的却偏偏让人幸福的为之着迷为之沉沦的词。可就在那一刻,有一份真,一份纯,有一点点暖意,有一点点温情,这一点点期冀,美丽的如同蝴蝶的翅膀,在阳光的抚摸下,闪烁异常的光彩,却如此易碎,幸好,幸好那曾存的美丽算不上虚幻,虽然欺骗藏于身后。只是无望而已。很空很空却又沉重得让人心痛。
      这个故事讲的不仅仅是爱情。漫长的人生,爱情本来就是微不足道的,尤其是不能把握自己命运的人。南槿和厉炜,即使相爱,又能如何,这种爱情。掺了些不够纯粹的东西,便注定无望。但还有一种感情,可以凌驾于亲情和爱情之上。真好,这种设定给人带来了希望,暖暖的,使我们展颜。
      苏煌和穆峭笛。
      是好友,是搭档,到最后,也是爱人。
      一开始,看到穆峭笛为了摆脱那个什么什么公主的追逐,不负责任的深吻苏煌,弄得一屋子人惊异的瞪大眼睛,再看到从厨房拿出菜刀的苏煌一脸愤恨的朝肇事者掷了过去,我开怀大笑。有意思,后来发现两个人原就认得,不但同是“南极星”成员,还是搭档,从小就一起接受训练。看着两人嘻嘻哈哈,斗斗嘴,吵吵架,气氛相当融洽。渐渐更发现他们之间的早已被命运系了绳索,谁也离不开谁的。这么美好的感情,任谁也不会忍心破坏,中间虽然发生种种,受了些阻碍,也有得不到对方消息的焦虑,生离死别的痛苦,可还是幸福的走到了最后。看得人心里也跟着暖起来。这世界总还是有很多地方被阳光照射。
      记得的场景,是那个生死关头的深情一吻。命运紧紧系在一起的两人,在这一刻让一切明了了起来。于是,安心。离别也斩不断两人的宿命之线。分离或相守,没什么不同。

      读书笔记之《舞者独白》
      这是一个关于追逐关于执着关于成长的故事。有爱,纯净,虔诚,受难,缺失,怅恨,遗憾。有心中的飞鸟。有恍若隔世的曾经,也有刻骨铭心的记忆。有最初的心痛,也有最后的释然。
      这是一个逐渐明晰的过程,时光流转,老了天地,却留下了完整美丽的灵魂。
      力透纸背的文字,淡定不可捉摸,平淡中却自有一股潮水般的张力,引得人深陷进去。或许是独白的缘故,有一点点灵魂被剖析的感觉,也带些许温情。
      我不懂舞蹈,可我为文中的每一段舞蹈感动,它们出自joker的描述和我的想象。

      林桑的生命里,选择舞蹈是一件再自然不过的事情,无所谓愿意或不愿意。
      12岁,突然发现自己因为舞蹈远离了人群,于是想要放弃,却又在无意中获得生平第一次掌声,也在无意识中渐渐明白了舞蹈其实早已深入他的灵魂,只是之前的他并不自知。一切皆注定。宿命的感觉,如此强烈。远离人群的孤独变得微不足道。
      14岁,第一次登台,获得好评,并成为考进北京舞蹈学院附中的契机。算得上是一个开始吧。可是,真正的开始还不在这里。
      时光回溯。还是12岁的某天。和远隔一个大西洋的19岁的舞者安德烈邂逅,用邂逅这个词是我的一厢情愿,因为只是一个人的注视,从录影带中看到那个身影,然后震撼,多么自然,只是一种感觉,却牢牢的抓住林桑。那支舞叫《牧神的午后》。舞者漫不经心,又透露出内敛的诱惑,隐隐中有一点点令人心碎的东西,让林桑实实在在地开始了一场受难的追逐。他甘愿平淡的波澜不惊的生活,甘愿拒绝世俗对年轻孩子的一切诱惑,甘愿付出身体的劳苦,只为舞蹈。心中明白难以企及,可就是想一点一点接近心中的那个影子。自此,舞蹈成为了他的灵魂,全部,还有他,安德烈,一个遥远的影子般的存在。而那盘录像带,亦成为他精神的慰藉。
      上了大学,跳《归去来兮》,寻找安定真实的感觉。生命初绽芳华,不需遮掩的自自在在的光泽,好干净好干净。同时,也发现了舞蹈中有不安分的因素。成为后来学现代舞的契机。
      以各种形式疯狂的想要了解安德烈,搜集所有能够找到的和他有关的信息。受到好友们的影响,想要理性的解释自己对安德烈的感觉。却又不可得。秦天说,这种感觉是“以舞蹈为媒介,一个生命对另一个生命的吸引”。可秦桑知道,不仅仅是“吸引”。
      秦桑16岁时,安德烈来北京演出,完全不知道在那厚重的幕布后面躲着一个青涩的异常执着的少年,正贪婪的痴迷的看着他的脚步,并记住了每一个细节,为之所感动和诱惑。进一步深陷下去。
      回到厦门又是一个契机,参与母亲编排的群舞《河床》,一直学习古典舞的秦桑第一次跳现代舞,却一下子从中找到了那一直以来说不清道不明的不安分的因素。自由的如同的飞鸟的感觉。躁动的不羁的灵魂的归属感渐渐明晰起来。接着和志高合作的《胡笳声断》开启了他的下一段生命——获得以交换生的身份到美国纽约圣保罗舞蹈学院进修现代舞。
      终于,可以和安德烈在一个城市了。近了一个大西洋的距离。
      和爱慕的人追逐的人在一个城市,去看他的每一场演出,不自觉地沉醉痴迷,被诱惑,然后留下来等在剧场外,感受夜晚的丝丝凉意,就为看一眼他的绝尘而去。这是怎样的执着,植根在心底的爱慕,可对安德列而言,根本无从得知并为不足道。这是秦桑一个人的事情。
      以安德烈为领舞的群舞《流浪者之歌》招募演员,秦桑入选。终于可以近一点看到那个注视已久的人了。只是在一旁热切的看,追随着曾无数次出现梦中的身影,如今竟看得如此真切,非常满足。然后,一切突然转变,似乎让人有些措手不及。
      一个练完舞的晚上,秦桑照例留下来打扫练功教室。放《苏武牧羊》的曲子,以曾熟悉的古典舞的形式怀念着自己的家乡。却没有发现站在身后的安德烈已注视他良久。然后和爱慕憧憬已久的他一起跳舞,一切像在梦境中,最后安德烈提出要把这段动作加入群舞当中,并说“it’s our pleasure”。终于,终于相遇了阿。也许从这时开始,就不再是一个人的故事了吧。然而一切只是未知。我们还是牢牢地抓住当下吧。
      离安德烈越来越近了,认识到他舞蹈生命中的虔诚,突然发现他竟不是那么不可企及。巡演途中又窥探到了另一个现实中的活生生的有伤痛的安德烈。也许,林桑的梦越来越接近现实了。
      演出结束回纽约后,本以为与安德烈不会再有交集。只想把这段经历作为短暂的美好记忆封存。于是像以前一样,去剧场看安德烈的演出,再守候于门口看他的绝尘而去。可是那天,安德烈没有开车,只是一个人孤独的向前走,背影落寞,于是不假思索地跟在了后面。看着他进了酒吧,看着他喝得烂醉,看着他倒在地铁入口边的街灯下。然后扶他回自己窄小的宿舍。看着他入睡。那时的林桑没有看出安德烈的安心,没有看出安德烈抓住的熟悉的温暖,而这一切都是他带来的,可是,他并不知道。正如安德烈永远都不知道他的那么长久的追逐注视。所以,他并不能理解安德烈醒来第一句话为什么是“原来是你”。还是错过了阿。那天,安德烈吃了他做的早餐,借走了她的舞鞋。
      然后去莫斯科参演安德烈自编的舞蹈《画像》。算是这场宿命的高潮吗?算吧。因为,林桑饰演的是安德烈的画像。这要两人达到怎样的契合呢。正式演出前,林桑扑倒安德烈阻止了他被人用枪袭击,自己受伤,却坚持跳舞。也许两人的真正契合是在确定要把舞下去的那一刻。林桑的坚定,安德烈眼神中真实的东西。这是他们的舞蹈。空前成功。谢幕时,安德烈的礼节性的一吻,成为记忆中的永恒。
      然后迅速逃离,逃回故乡。就这样结束了吗?没有。
      生活似乎回到一年多前,波澜不惊。身边朋友有即将迈入婚姻殿堂的,也有爱情失意的怅然独悲的,红尘俗世的的幸福和伤痛,每天都在以不同的形式上演,实实在在的感受着生活的质感。可有些东西已经不一样了阿。安德烈再次出现在面前。难以形容的惊讶。安德烈说,我来旅游。于是开始陪伴,只有几天而已,却为记忆长久的驻留。安德烈在他的家里看到那只风铃,上面的诗句,我现在才提及,因为再次细品这句诗时,我差一点哭出来。“山有木兮木有枝,心悦君兮君不知”。最古老的诗经中对爱情的表达方式,含蓄而直接,哀而不伤。可放在林桑的心路里,我们却深切的感受到那如潮水般没过一层层哀伤。夹杂着怅恨,遗憾。这感情始终轻松不起来。安德烈走了,端午节那天,还戴上了林桑送的五彩线,望着他提着藤黄色小箱子的背影,林桑感受到了真切的心痛。他系在他身上的悲喜,他是永远不会知道了。这是他们的最后一次见面。
      医生带来了安德烈死亡的消息以及那个藤黄色的小箱子。打开看,有妈妈的照片,一双舞鞋和一根五彩线。这是临终前的安德烈对俗世功名根本无从计较的安德烈最珍惜的三样东西啊。一切明了,可是已然擦肩而过。活着的人,无边的怅恨遗憾,已无法用泪水承载。这么多年,这么多执着,还是错过了阿。那句歌词,我很喜欢——“那些和你擦肩而过的遗忘,是我一生的惊涛骇浪。”对于安德烈,秦桑就像是他的画像,却保留了最干净的部分,所以连他也不愿玷染这份纯净。这是他最后的净土阿。可他永远不会知道秦桑那么多年心中的惊涛骇浪,只为他一人。
      人生的许多错过和无奈,遗憾和怅恨都会如此美丽吗?结局的结局,秦桑将记忆注入舞蹈中,这是他和安德烈灵魂的融合,曾经的曾经,刹那芳华,有人记得。

      我想把生命织成一张网
      却网不住你受伤的翅膀
      那些流过的时光呵
      随着漫天的落英纷纷扬扬
      原来只为遮掩住这一世的哀伤

      追文笔记——《花落春仍在by六丑》
      这是一个历史上第一个和自由相关的时代。将人物的设定放在这样一个时代背景下,一切的离经叛道便成了自然而然的事情,或悲或喜或爱或恨,一切的释然都能够动人心魄。恩,这部小说中的小受小攻形象都是某橘喜欢的类型,六丑大用细腻的文笔为我们勾勒出了栩栩如生的人物形象,且在情节设置上也能不落窠臼,紧凑自然,环环相扣,很能吸引人。很值得大家一读。
      苏子鱼,成武侯苏卿怀第六子,庶出。第一次出场,还是个六岁的孩子,因为士族家庭的风波而被送入青莲华寺。本应是天真无邪童稚可爱的孩子,却不知是何等惊心动魄的经历让这个自小就被誉为“神童”的孩子面上露有悲戚冷漠甚至是诀别红尘的悲哀神色。不过时间的力量似乎于不经意间一切改变着一切。六年的时间,我们的小鱼成长起来,完全转换了最初的性子,成了一个有点爱耍小聪明的个性开朗的心地善良的少年。所有关于他的情节看起来都是轻松有趣的,恩,某橘很喜欢这样的形象,并不阴柔,也不显弱势,一看就是自以为是以智慧取胜且不惹人厌恶型小受(嘿嘿,看到这里就有预感,小鱼啊小鱼一定是悲惨的小受,哦耶),这样的小受形象能够被什么样的小攻征服呢,这样的情节设置才会做到横趣迭生。于是,小攻顺利出场。
      司马兰廷,有优雅的名字,俊逸的容貌,也有狠戾的性格,绝非善善之辈,但却是一个名副其实的强势者,相信初识他的人都会感受到一种王者之风。即使身处最不堪的境地中,也不会失去与生俱来的风骨。很合某橘心中对魏晋名士的联想。他是小鱼同父异母的兄长。可惜,这里并不存在什么手足之情。由于将失去父亲的痛苦转接于小鱼身上,所以他对小鱼是心存恨意的,且根深蒂固。那么两人的初相见就自然不会上演一出手足相认的感人戏码。六丑大显然在情节的设置上下足了功夫。
      司马兰廷一路布下天罗地网,只为这素未谋面的弟弟,当然并非什么千里寻弟认祖归宗,只是为了父亲的遗物,弟弟的性命却是无足轻重的。一切顺理成章,抓人,取得遗物,然后杀人。无情的司马兰廷做起来一定毫不眨眼,何况对方又是假想中的杀父仇人之一。可是可是,故事偏偏出了波折,小鱼那仿佛莲花初绽泯恩仇的一笑,种下了一切的因,故事便从这里而真正开始了吧。因为在司马兰廷的心中,有什么东西不一样了呢。这是小鱼的人格魅力使然,接下来,我们在六丑大自然而然的叙述中一点点看到看到小鱼的可爱调皮,小鱼的善良质朴,看到小鱼身上不经意间透露出来的最自然的人生形式,这便是小鱼这一角色的魅力所在了,因为在他的身上能够真切地感受到阳光的存在,会在不经意间为人们带来细碎的感动,不管是对司马兰廷还是读者。所以,当小鱼不顾一切救下司马兰廷后,尽管对方并不领情,然而心底的冰山应该已经于不知不觉中化去那最坚硬的一角。
      某橘认为这部小说的最成功之处在于对两位主人公的塑造都十分到位。人物塑造首先一定要放在波折迭起新鲜自然的故事情节中才显生动,这一点作者显然做到了,看本文的读者们一定不会对情节失望的,但是某橘要说的另一点,即六丑大应该是对魏晋时期的人性特点很有独到见解的,所以能够不落斧凿之痕地融入到人物形象之中,人生最质朴自然的形式完美地体现在小鱼的身上,尽管在故事进展中内心有过更多的挣扎,可是显得更加真实,他身上那点小聪明也使得他看上去更加可爱,而司马兰廷身上那份非凡的自信,虽非善类却能将灵魂中最真诚的部分毫无保留地给自己的所爱,在明白自己爱上弟弟的那一刻能够很快释然而不拘泥于世俗价值观,作为一个强势的人是很符合某橘的口味的,我们不能要求成大事的人拥有太多的善良和犹豫不决,所以从某个角度来说,这两个人物形象是完全可以互补的,司马兰廷能够一点点爱上小鱼,也许原因之一就是小鱼的善良是他所没有的,某橘相信若有一天他能够成就霸业,那么身边的小鱼会为他的狠戾果决带来一点温情,也许开创的又是一番太平盛世也不一定。嘿嘿,这是某橘不负责任的联想了。
      另外,令某橘佩服的是六丑大对于一些关于佛性理解的描写,那是某橘不曾涉足的领域,所以不好妄作评价,只是依稀觉得写得很有道理也很深奥的说,嘿嘿,佩服佩服。有兴趣的大大们去看看吧,不会失望的。

      《人体素描》by爱染
      浅说《人体素描》之爱与良善之我见
      这并不是一篇以情节取胜的文文,某橘这么说,并非情节没有吸引力,而是指小说的设定放在熟悉的现代生活环境中,描述的是最平常不过的生活,没有复杂的勾心斗角的阴谋,没有第三者的惯性纠缠,主人公内心的挣扎于我们而言并不陌生,没有太多人生百态的勾勒,而作者的叙述也再平实不过,但是一切的一切贵在一处,也是作品最大之魅力所在,在某橘看来便总结出这样一个词——良善。这个词在文中的许多人物身上得到了真实而具体的体现,这大概就是为什么在看文的时候总会伴随着淡淡的挥之不去的感动的原因吧。这种感动不会在突然间去强烈地刺激人的泪腺,惹得人潸然泪下,这种感动是慢热型的,它慢慢地触痛着人的感觉器官,于是这种感动细碎而弥久。读完文文,回过头来想想,某橘再一次确信了融于字里行间的许多人物身上的良善,好像云的罅隙中突然迸射出的一线暖暖的阳光,总能在世界阴暗的时候,带来一点点不可思议的温暖。
      要说蒋雷。初识他便能看到他的真性情。第一次和吴桐相见,明白过来对方的身份时,蒋雷并没有流露出鄙视或嫌恶的态度,只是自然而然的将他拒之门外。道不同不相为谋,没有必要做出高高在上的姿态。相反的,蒋雷的其他同学在得知吴桐的身份时无一不是鄙视嫌恶,殊不知在这个世界,谁又比谁高尚得到哪里去。从这一点来,我们就已经看到了蒋雷的善良,这种善良并无刻意,而是自然融入到他的性情当中,成为灵魂中最可贵的闪光点,总是在最关键的时刻熠熠生光。第二次见吴桐,也不会因为知道他的身份而心存罅隙。感受到对方的寒冷时能够挺身而出,我相信并不是在那一刻他就爱上了对方,而是内心的良善使他看不得对方的受苦。那瓶温热的牛奶中传达出来的融融暖意,相信对于处在特殊困境中的吴桐来说不啻为异常温暖的阳光,可以直射到人心深处。所以那一刻开始,吴桐的生活开始有了小小的变化,抑或说,他的情感经过很长时期的冰冻后再一次缓缓走向复苏。所以说,良善可以带来新生。两个人能够开始也是自然而然的事情吧。刚开始在一起的时候,蒋雷也会感受到各种各样来自身边的压力,甚至也想过要放弃,可是已经爱上了呢,这爱并不是一种单纯的感觉,不是为了爱情的美好而爱,这里更多的是责任。所以即使因为这样的爱会改变蒋雷既定的人生,一切都要从头开始,且会遇到前所未有的困境,蒋雷依旧能坚持下去,用他的良善和乐观。这就是他和韩少迪(吴桐的第一个男友)最不同的地方。这是禁忌之爱,既然选择了就应该有面对各种困境的良好心态。韩少迪面对困境之时自甘沉沦,害了自己,也害了吴桐,更害了自己的家人,而蒋雷却选择面对,任何逆境,他都能够坦然地携着吴桐的走进去,然后以乐观的心态解决一切困难,这就是我最欣赏这个人物的地方。他执著,乐观,心怀良善,有责任感,是真真实实的能够带给人阳光的存在。
      要说吴桐。这个孩子总能引起人的怜爱。在还是孩子的时代全心全意为了自己的爱情而付出。可这路走得已然太艰辛。韩少迪死后,走投无路的他选择了男妓的职业。如果不是碰到蒋雷。也许他的路还要这样黑暗下去。可是蒋雷就像狭窄逼仄的黑暗胡同中突然亮起的一盏小灯,尽管比起漫天的黑暗这点光芒算不了什么,却引得吴桐走了出来。这里固然有蒋雷的功劳,可也不能说不与吴桐这孩子内心潜藏寻找光明的渴望与良善有关。只要有一线光明,他就不会人自己坠落下去,而是抓住它努力让自己攀爬出人生的陷阱。所以我们看得到他的努力。我们看到他为了展开新的人生,面对以前□□的不断纠缠,不惜伤害自己身体来以期了解。而几年以来,即使自己可以出卖一切包括自尊并生活在社会最底层可依旧不忘月月为韩少迪的父亲寄去生活费,就算得不到对方的理解也不间断。从这里我们再一次看到了良善的影子,就在这个连初中还没有毕业的孩子身上,在这个靠出卖□□换取生活的孩子身上,良善以它独有的方式再次熠熠生光,而这光芒来得纯粹来得深邃。
      要说院儿。这是某橘喜欢的女性形象。明事理,热心,豁达,同样心中有良善的存在。在知道吴桐曾从事的职业时并没有鄙夷,也不滥施同情,而是以她的方式默默帮助着她的朋友们。恩,不管是蒋雷还是吴桐,人生得此一知己足矣。
      要说吴桐的父母还有蒋雷的父母。即使自己的孩子选择的是为世俗所不容道路,即使自己并不能理解甚至要极力反对,可是父母对子女的拳拳爱心却是不能改变。释然只是时间的问题。当吴桐在父亲书架的一角发现那本《他们的世界——中国男同性恋群落透视》时,当吴桐的父亲在多年以后再见儿子将集聚多年血汗的存折交到孩子手中时,当蒋雷的母亲为儿子送去羽绒被时,我是很认真地感动了。做父母的太伟大,真的。虽然这只是在小说中,可是很真实。这个世界就是因为着各种各样伟大的爱而显得充实美丽。
      故事的内容其实很充实,是那种属于真实的充实。文风朴实自然。如题目,素描,勾勒出的是浮华背后的质感。尽管可能写得简单,比较理想化,人物的乐观几乎不受阻碍,可我想我们需要这样的理想这样的乐观。某橘真得非常喜欢,只是笔力有限时间有限,没有就情节来谈,但这文的确是很值得一读的。有兴趣的朋友们可以读一读。

      读文笔记——牧神的午后 by 于睫
      记得早些时候看过于睫大的《特工》,在小空的强烈推荐下看的,很是喜欢,还记得初看罢仍有不舍之感,情节很吸引人,大人对语言结构的把握都比较到位,于是想着找来大人其他的文字来看,尤其是小空再次强烈推荐的《牧神的午后》,还记得她当时信心满满的说,遥遥一定会喜欢的。不过因为失了些机缘,一直都没能看到。如今已隔了许多日子,且久久没有看文,更是很久没能执笔写下那些细碎的感动了,生活的忙碌让人失去了些简单的快乐,这个星期尚能有余暇来供自己支配,很高兴,于是选了那篇老文来看,果真是某橘喜欢的文。和《特工》的文风完全不同,但有一点却是相通的,至少在某橘看来,都有一点点童话的特质,尤其是《牧神的午后》,并不因为是HE才会这样来说,因为觉得于睫大文字的骨子里能够传达出一种很特别的浪漫气息,淡淡的,迂回的,但却萦绕不去的。即使《特工》那样特定背景的文文中也能感受得到。某橘认为正是这种特质让文字有了令人回味的力量。好了,现在绕回正题,来说《牧神的午后》。
      这样来说吧,某橘认为这是一部爱情的童话。一切的童话都有一种力量,就是不让人放弃对美的世界的追逐。而在这则童话中,最美的自然是爱情,虽然有误解,有伤害,有挣扎,有波折,有顿足,有犹豫,有决绝,可是本质是纯美纯美的爱情,魅惑人的爱情,大人给那个关于牧神的传说的内涵赋予了真与善,更重要的是相对于那种不经意的短暂与偶然,在这个故事里就变成了一种自然而然的执著与恒久,看得人很感动。
      故事的主人公也叫于睫。喜欢大大起这名字的由来,“泪盈于睫”。泪水是纯净的存在,能够洗涤人生的污淖。
      故事和音乐有关,赋予艺术的魅力。
      故事的背景设置在校园当中,这爱情便来的更为纯粹。
      故事中有旅行,那个多少人梦想中的净土——西藏,它带来一场希冀。有那么一刻某橘觉得一起去西藏的同伴是会永远记得的。
      故事的线索是德彪西的管弦乐作品——《牧神的午后》。于睫和齐歌都喜欢的乐曲。这首曲子在他们的爱情生命中占据着如此重要的位置。记得两人第一次的突如其来的吻以及身体的交付就是在这曲子的陪伴下自然而然发生的。而一场分离之后两人的再次相聚亦是在法国德彪西的塑像前,那两双交叠的手,恍如梦中。当一切释然,两人如愿在一起时,齐歌用整整一夜的时间拼出的油画拼图——《牧神的午后》让于睫泪流满面也让看者陷入感动。
      故事中多次出现一个具有象征意义的镜头。那就是于睫从很多场所中出来时都能看到同一个画面——等待他的齐歌的侧影,看到他的额发,还有未点燃的绿沙龙。从琴房出来,从美术馆出来,在法国从自己的寓所里出来都是如此。时光在不停变换着,可这侧影依旧。这意味着什么呢,齐歌的等待是一种执著,而每一次注意到对方的侧影,于睫的心里对爱的执念便会更深一层,直到深入骨髓。每次看到这个细节描写的时候,某橘在心中也会暗暗的感动。
      文中很多细节描写是相当出彩的,会让看者在不经意间深深陷入其中。比如雪地上印下的两个人型会让人记得那场大雪,比如那一年属于两个人的春节,于睫不再孤单,生病也会有人悉心照料,如此安心温暖,比如西藏舞厅那场两人的小提琴协奏,只于彼时彼地,单这两人,那是一场狂欢的盛宴,不能忘怀。
      爱情是需要维系的,更何况是不容于世俗的爱情?总有各种无形的束缚向洪水猛兽一样时时觊觎这爱情的美好,还好这些小插曲最终都被两人化解了。只因他们并没有当着爱情是一场梦,执著的美丽再次显现出来。
      嗯,不再多写了,记录一点感受是因为不像忘记它带来的快乐,读文的亲们若是看过就来和某橘一起回忆吧,还未看过的要去看看呢,不会失望的。:)

      橘子看猫猫的文(微笑的猫)
      看猫大的文果真能从头笑到尾呢,前段时间看《不疯魔不成活》是如此,这两天看《晏怀熙》亦是如此。
      猫猫的文笔精致成熟,幽默练达,决不拖泥带水,且妙语连珠,趣味迭生,从文字本身便能表现出一种难得的张力,及其引人入胜。另外从思想内涵来看,绝对能令如今满大街飘飞的小白文望尘莫及,就在那插科打诨笑笑闹闹轻松幽默调侃打趣中表现出每一个人物的悲喜挣扎茫然决绝。当真是好功力。而且而且,猫猫是最厚道的,会在描写到最最幸福的时候就此打住,轻移猫步,抬起一猫爪做掩嘴状,——好了好了,就到这里吧,休息,休息。嘿嘿,读者们,你们就尽情的发挥最丰富的想象力吧。要知道,人类要诗意地充满想象地栖居在这广袤无垠的大地上。当然也许会有那么一两篇番外突然于某时某刻蹦了出来,至于出现的频率嘛估计要有赖于众读者了。去去,都催文去。
      不管怎么说,要感激猫猫能够让某橘在这个寒冷的冬日嬉笑开怀,能感受到暖暖的阳光,这就是文字的力量呢,很不可思议吧(眨眨眼,是吧是吧)。
      请原谅某橘这篇不算推荐的推荐,因为完全没有内容简介,没看过猫文的大大们一定要疑惑了,什么什么呢,到底好在哪里嘛,什么情节呀,嘿嘿,就听某橘一次,轻点鼠标,去找来看看吧,绝对不会后悔,另外,《晏怀惜》是穿越文,是恶俗的穿越文,但是,对穿越文感冒的同志们请先看看在决定要不要跳过,可不要后悔哦,某橘言尽于此了(怎么听起来像像劝人苦海无边回头是岸),鞠躬,退场。
      Ps1:某橘这就去找来猫大其他的文来啃了,是坑也跳,我啃,我啃,啃啃啃。
      Ps2:看《晏怀惜》的大人一定一定不要忽略猫猫那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空前绝后的“精彩、热辣的H大戏(猫语)”,哦呵呵呵……(不要问某橘,自己看去)

      读书笔记——《夏雪无晴》
      还记得许久以前,朋友一再叮嘱橘子去看星杨的文,只说看吧看吧,绝对不会后悔的,于是,从《永恒》开始,橘子一篇篇搜索,点点滴滴,慢慢感受着星炀总是于不愠不火间给人带来淡淡的温暖。于是,橘子几乎就认定了这样一种温暖,如同冬日的暖阳,有细碎的光芒,可以照得到最心底的角落。任凭波澜重重,任凭阴晴圆缺,总有一处暖意于字里行间渗透显现。于是,就这样读到了《夏雪无晴》,心却开始揪了起来,痛到最后,方是释然。还好,不管是悲是喜,橘子总要感谢星炀为我们带来了释然。果然骨子里还是一个温暖的故事。温暖的让人心碎。
      文章的结构在前半部分采取回忆与现实交叠的形式,中间以骑士与公主的童话故事作为连接,于是橘子便在这样一种特殊的结构安排中于一开始就在字里行间读到了一种强烈的震撼。血腥的残忍的冷酷的决绝的场面和单纯的澄静的甜美的童话的爱情产生了如此强烈的碰撞,引得人在心痛之余只想继续看下去。如此看来,星炀果真是个中高手,行文方面有自己独到的见解。

      耽美中永远不乏纯净美好的如同天使一般的小受形象,而白湘宇绝对是不同的。
      他的纯净如莲花一般,于污淖中独绽芬芳。
      他的美好如寒梅一般,于凛冽中依然独立。
      他用最澄澈最纯净的心灵完成了一场忠实于内心忠实于爱人的执著。
      可是,他还是一个孩子,他所经历的一切怎能不让人心痛?
      因为特殊的身份,因为被过度的珍爱保护,白湘宇在起初的十六年中养成了单纯善良乖巧的性子,完全没有其他养尊处优的少爷们常有的戾气任性,他不懂得一切丑恶的东西,他看不清楚这个污浊的世界。所以,他相信童话。他以为,阳光无处不在。
      十七岁的生日,和爱人的彼此交付,童话原来是真的,如此美好。如果时光可以就此驻足,美好便不会轻易被撕碎。那天,他认真地听着爱人说,“要!不管傻成什麽样,我王晔就是要定白湘宇了!”他认真地开心。所以他才会有未来两年的无比坚定的持守。
      十九岁,我们再见到这个如天使般的孩子时,依旧能看到他的笑颜,可是一切都不一样了。两年的时光,足以发生很多,改变很多。仇恨的人可以相顾默然,相爱的人也可以咫尺天涯。白湘宇真的精神失常了,王晔当年一句轻松的誓言竟然一语成箴。只是,当年那些纯粹的如同水晶的爱也已经不复。所以,童话只是童话。
      看着关于白湘宇的每一个细节,看着他不停的哼“He is free”的调子,看着他身上斑驳的或深或浅的遍布全身的伤痕,看着他开心地讲小兔子买面包的故事,看着他瑟缩地蜷在角落满脸恐惧,看着他宁愿用身体交换只为回到那和王晔初遇的地方,看着他于茫茫黑夜中被无边的恐惧侵蚀……谁的心不是一点一点陷入疼痛?于是,橘子明白了,星炀的确是善于用细节展露情感的高手,用细节使人物形象愈渐丰满,且能于不经意间拉住读者和她一同深陷进她的故事中,一起笑,一起悲。
      白湘宇会活着,会在身心俱受非人的折磨侮辱的两年中活下来,不是因为他畏死。而是因为内心那个强大的执著的信念,为了等到爱人找到他的那一天,然后亲口让对方杀了自己。他以为自己污浊,却不知自己才是最最纯净的那一支莲。
      所以,白湘宇和他的爱同样让人心疼。还好,最终是一个圆满的童话(喜剧版)。所以,橘子要说,星炀的文从骨子里透着温暖,具有典型的童话特质。这样的东西也许正是于现实中磕磕碰碰插科打诨有时甚至浑浑噩噩生活的人们最需要的吧。至少,橘子会从中获得纯粹的快乐。
      星炀的确把最残忍的一笔落在了最纯净的湘湘身上。可是,她也同时塑造出了这个最感人最丰满的人物形象。她告诉我们,爱情的简单与否在于是否肯付出信任。她告诉我们,爱若是能经受住种种考验便会有凤凰般的浴火重生。她也告诉我们,生命的尊严来自内心的持守。橘子想,有了这些便已经足够。
      即使是另一个版本的悲剧结局,橘子也依旧读到了释然,无论如何,爱情没有消失,童话的结局永远只是那一个。所以,橘子写下了这些拙劣的文字,不过想以此记得,记得从星炀的文字中获得的淡淡的暖意,记得有一场爱的持守是如此的艰辛,可是终究圆满,不管是悲或是喜,没有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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