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案
和男友分手后,我得了癌症
内容标签: 幻想空间 都市 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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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句话简介:爱永远不可辜负

立意:即使面对困境也要过好每一天

  总点击数: 5451   总书评数:8 当前被收藏数:70 文章积分:16,933,564
文章基本信息
  • 文章类型: 原创-言情-近代现代-爱情
  • 作品视角: 女主
  • 所属系列: 尾巴短短呜呜呜
  • 文章进度:完结
  • 全文字数:3208字
  • 版权转化: 尚未出版(联系出版
  • 签约状态: 已签约
  • 作品荣誉: 尚无任何作品简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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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了绝症后

作者:槡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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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 1 章


      我得了绝症,说起来很搞笑,前段时间朋友跟我说起乳腺癌的严重性,让我每年做一次检查,我对此并没有放在心上。如果不是朋友硬拉着我去做,我想必死的时候都不知道是什么原因。

      就是如此的戏剧性,我得了乳腺癌,晚期。

      那一天我不记得朋友是怎么安慰我的,我连回家都不知道走的哪条路,阴沉着天还飘着小雨,我淋了一路试图清醒一点,还期待着宋卿之在早上摇醒我,大喊着不要再做梦起来吃饭这样的美梦。

      等到了家,我披着湿漉漉的头发换鞋的时候,看到鞋架上孤零零的那双小猪拖鞋才意识到,我做了两个美梦,宋卿之在一个月前就搬走了,我们在相处了三年后,平静地各自坐在单人沙发上分了手。

      分手的理由甚至都是荒诞的,明明在磨合期为对方做过那么多的事情,哭过闹过,就差上吊自-杀了,谁能料到曾经爱他爱到死去活来的自己主动提了分手,原因是他太爱吃肉,几乎到了每一顿都需要的地步,那种需求似乎比对身为女友的我更为重要一些。

      我太累了,用这样的理由去掩盖自己实际上无法在维系这一段门不当户不对的感情,他也没有拒绝,没有过多询问,沉默地收拾了自己的东西把这栋房子留给了我当做补偿。

      好聚好散在我们俩身上展现得淋漓尽致,即使没有互删联系方式,朋友圈却是互相屏蔽的状态,这样挺好,在外人面前维持最后的体面,这是他作为男友最后的绅士。

      在清洗完身体后,我吹干头发,缩在床上睡了一个好觉,醒来的时候窗帘没有拉好,阳光刺眼,同样也落在了我哭湿的枕头上,格外的明显。

      我是个非常好强的人,即使分手也没有在外人面前流露出半点悲伤过,闺蜜对我能拥有一个高富帅男友羡慕不已,她和我不同,中规中矩了半辈子,听从父母的安排在县里当初中语文老师,等到适婚年纪和父母介绍的男人谈恋爱,用她的话来讲,日子过得太平淡了就格外羡慕我在大城市精彩缤纷的生活。

      我倒是更羡慕她,还有为她铺路的家人,什么也不用愁,不像我,孑然一人,在大城市里看惯周围人的眼色,加班到一两点最后功劳还被其他人抢夺,我唯一留在这里的原因不过也是因为宋卿之,他的家在这,父母皆为高管,富裕不愁,性格宽厚,待我更是极尽温柔。

      我曾以为他是我唯一能够抓住的光,只要我不松手,就能永远拥有。

      后来才发现,财富人脉,交际圈皆是我们之间的阻碍,就连隐藏在我身体里的那股自卑犹如一片乌云,将那束光尽情遮盖,到最后张开手,我什么也抓不住,什么也不曾拥有。

      宋卿之的父母找我不下十次,刚开始我还秉着对爱情的忠贞誓死不从,那些钱财交易似乎侮辱了我对他的爱,到后来见多了,才真的发现我不过是一块污泥,沾染在宋卿之的身上,不仅不能带给他裨益而且还会拖累他的全部,我不愿看他束手束脚陪伴在我身边听着菜市场葱姜蒜又贵了几毛钱,西装革履的在各种宴会上才是他的主场。

      那本应该是他的世界,好在我一个月前已经和他分手了,那是我唯一庆幸的事,他不再被绳索钳制住翅膀,猎鹰翱翔从不需要羁绊,而我也应该回到属于自己的地方。

      在回老家之前,我收拾好了房子,将自己的东西全数丢了出去,剩下几件要穿的衣服装进了行李箱,不知道出于什么心理,我换上他曾经称赞过的那条裙子,在春日暖风里站在他工作的那幢大楼下,眺望着二楼属于他的那扇窗,那本应该是我从前找他时最熟悉的地方,如今我失去了资格,只能撑着一把伞躲在树荫下悄悄仰望。

      他仍然在那里坐着,阳光明媚,标配的白衬衫和黑色西装裤掩盖住肩宽腿长的身姿,分手后我依旧不得不承认他是我见过最令人心动的男人,不管是外貌还是气质,无可挑剔。

      办公室里似乎换了一个新助理,看上去像个刚毕业的女大学生,青春靓丽,笑起来清澈见底。

      他们交谈甚欢,宋卿之甚至在桌上缓慢地敲击食指,那是代表他舒缓的动作,他们相处尤为愉快,我心中嫉妒又放心了下来。

      他过得很好,并未因为我的缘故破坏原本属于他的人生。

      癌症晚期能够做的也不过是吃药化疗,高额的费用我根本支撑不起,更何况我原本就孤身一人,拼命活下来的理由都没有,我无法说服自己,辞职回了老家。

      说是老家,那破旧的瓦房不管是从外面还是里面都残破不堪,留下的童年回忆用粉笔刻画在墙上,咯吱古旧的木床重新挂上了帘子,我独自修好了灯泡,不需要撒着娇和宋卿之说这些没营养的话,只为让他展现男友力去换个零件,这些我本可以的,只是更期待和他相处时的点点滴滴,现在想起竟觉得这恋爱谈的不亏,记忆是如此的美好。

      在这山村里,已经没几户人家了,不必和周围人打交道这一点让我很自在,如果是那些熟人,我还得解释自己为什么回来,那没必要,真的没必要。

      这件事我连闺蜜都没告诉,他们一家早早迁到镇上去了,离我这里几十公里,我在慢慢减少和其他人的聊天,以防我死后他们不会因为情感的蓄积而茫然悲伤,我把宋卿之的联系方式都拉黑了,电话设置成黑名单,即使知道他不会再同我联系,我也不想给自己留下任何后路。

      其实我知道自己在害怕,害怕听到他结婚的消息,看到他挽着别的女人在阳光下言笑晏晏,那我还不如现在就死掉。

      日子一天天过去,我的骨头开始疼痛,每次在半夜被疼醒,我手脚也开始麻木了,疼痛之下我根本吃不下任何东西,我知道上天终于要来收走我的命了。

      我躺在床上痛到打滚,哭喊着宋卿之的名字,泪眼朦胧时我竟然真的看到他了,他就站在床边红着眼看着我,风尘仆仆的,发型都乱糟糟的。

      我转过身,从嘴巴里吐出带血的毛巾,伸手去摸他:“没想到,回光返照还能再看到你。”

      本应该是虚无的东西,我掌心的的温度是炽热的,皮肤是柔软的,那一下几乎烫伤了我的手指,我几乎是下意识缩回了手,被吓得根本不敢说话。

      我好久没听到他的声音了,像是在路边吃了一口沙子,“干脆蠢死你算了。”

      他见我的第一句话居然破天荒的骂人,我想反驳两句又咽下去了,擦了一把泪,吼回去:“管你什么事?我想干什么就干什么,你找到这里来干什么?!”

      宋卿之不说话了,他弯下腰来搂住我的腰,那里已经瘦得只剩下一把骨头了,他僵硬地像以往那样将脑袋塞在我脖子那,他很热,毛毛躁躁地蹭了我一脸的泪。

      他可真傻,我想,都这样躲着他了,为什么还要找过来呢。

      我骨瘦如柴地躺在医院里接受治疗,闺蜜哭着跑来骂我,“是不是还得等你死了才让别人通知我!你说话!”

      我一句话都说不出口,只能受着她的骂,一边哭,眼睛肿的像个兔子。

      宋卿之回来的时候闺蜜直接大骂了他一场,我拦也拦不住,之前她还跟我说我男朋友那么好让我对他好点,现在居然骂起来都不结巴。好在宋卿之也没还口,胡子拉碴的任由她骂,随后又给我喂粥,一边陪我打点滴一边电话处理公事。

      我这个病没得救我是知道的,但我劝没用,什么招数都用过了,宋卿之就是不走,他就是这点不好,认定的事一定要做,倔得像头牛。

      有一天我睡得太沉了他半天没喊醒,疯了一样把医生拉过来给我检查,要不是他家在这医院也有股份,多半是要被打上一顿的。

      后来,他来的日子慢慢没那么频繁了,我松了口气,他在这里浪费的不过是他的人生,而我的人生早已走到尽头,不需要他这样费心费力的。

      我的疼痛越来越严重了,每次有人在我都忍着,医药费过于昂贵,我并不想再欠他太多,就算我变成鬼了也还不起他,还不如就这样,疼死我算了。

      宋卿之有一个礼拜没来了,最后一次见面的时候他瘦了很多,我摸的时候脸颊肉都没了,心里心疼我嘴上不会说,只是催着让他回去,不要耽误我休息。他倒是听话,也不嫌我现在丑,吻着我的唇就离开了。

      那晚闺蜜过来陪我,她每次来都哭,要么就通红着眼睛盯着我看,我的罪恶感也越来越重,好像死也成了罪过。

      “你不会死的。”她不知道发了什么神经突然说这样的话,让我摸不着头脑,我再三逼问才知道宋卿之这段时间去干什么了。

      他一个崇尚科学的人跑到那庙子信神拜佛,一个那么爱吃肉的人居然戒了一个月的肉食了,天天吃素,两百层台阶每天磕一次,难怪我就说他留长了头发额头都看不到,竟然是这种缘故。

      死之前我才发现,我周围都是傻子,不过更难过的是,我这个叛徒终究心不甘地下了地狱,辜负了宋卿之这些日子每天磕得两百个头。

      好在我看着他结婚生子,无病无灾的,也不枉我在地狱每日磕两百个头只愿他一生顺遂,平安喜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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